欧盟法院批准可下载游戏的转售权利用尽原则和版权限制
法院的既定原则是发行权用尽(版权用尽原则₁)。这意味着一旦版权所有者出售副本并授予客户无限制的使用权,发行权就用尽,从而可以转售。
该决定适用于欧盟成员国的消费者,包括通过 Steam、GoG 和 Epic Games 等平台获得的游戏。初始购买者获得出售游戏许可的权利,允许另一方(“购买者”)从发行商的网站下载游戏。
“授予客户无限制使用该副本的权利的许可协议在此期间,该权利持有人将副本出售给客户,从而用尽其独家发行权……”该决定指出。 “因此,即使许可协议禁止进一步转让,权利人也不能再反对该副本的转售。”
实际上,这可能涉及初始买家提供游戏许可代码,在出售时放弃访问权限/转售。 然而,此类交易缺乏明确的市场或系统,造成了复杂性,并留下了许多悬而未决的问题。
例如,有关注册转移的问题仍然存在。 例如,实体副本将保留在原始所有者的帐户中。
(1) “版权用尽原则是对版权所有者控制其作品分发的一般权利的限制。一旦作品的副本经版权所有者同意,该版权已被出售,该权利被称为“用尽”——这意味着购买者可以自由地重新出售该副本,并且权利所有者无权反对。” (来自 Lexology.com)
经销商在转售后无法访问或玩游戏
欧盟法院声明:“版权所有者的发行权已用尽的计算机程序有形或无形副本的初始购买者必须使下载到其自己计算机上的副本在转售时无法运行。如果他继续使用它,他将侵犯版权所有者复制其计算机程序的专有权。”
允许复制程序所需的副本使用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的回应是,版权所有者的分发权的副本的任何后续获取者因此,他可以将第一个购买者出售给他的副本下载到他的计算机上,这样的下载必须被视为使新的购买者能够使用该程序所必需的计算机程序的复制品。按照其预期目的。” (摘自欧盟版权法:评论(知识产权法系列埃尔加评论)第二版)
备份副本销售限制
“软件的合法购买者不能转售备份副本。”这是根据欧盟法院 (CJEU) 在 Aleksandrs Ranks 和 Jurijs Vasilevics 诉 Microsoft Corp.
案中得出的结论